(新闻来源:湖南日报)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动员全社会积极消费、繁荣市场、稳定就业,扶持中小微企业,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近期,湖南省总工会、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动员全省广大职工工会会员积极消费繁荣市场发展经济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按《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将全年可发放的有关节日慰问费未发放部分,加上省总工会此前规定的抗击疫情特别慰问费,以消费券形式提前一次性发放,今年已发放的节日慰问费不再重复发放。职工、工会会员应在5月5日24时前消费完毕。职工、工会会员凭券在承接“湘消费”或“和包支付”等电子消费券的全省任意商贸、餐饮、旅游等线下实体商户开展消费。
发放对象:
本次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全省机关、事业、企业(含央企、省市县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港澳台及外资企业,下同)单位工会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可以发放的职工和工会会员。离退休职工是否发放由单位行政确定。
《通知》提出,要倡导广大职工、工会会员积极消费,既积极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又购买新型消费的升级换代产品,特别要针对一些困难的小微企业、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湘字号品牌开展“爱心购物”和消费扶贫活动。这是省总工会为推动经济全面复苏、促进消费打出的“组合拳”。通过鼓励职工、工会会员积极消费,动员全社会参与到繁荣市场的重大任务上来,用实际行动共同承担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责任。
此举所带来的的消费,将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企业尤其部分餐饮企业在疫情期间,停业停工所带来的压力。